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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2021年预算

日期:2021-02-20 10:11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1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

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在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用包装材料等)的技术监督和检验。保证人民的用药安全有效,促进我区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监控中心内设药品检验室、食品检测室、业务办公室、财务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17人,实际16人;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政治学习

2021年将继续组织全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严守党章党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全力推进本部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做好药品检验工作

严格落实2021年上级下达的药品检验工作计划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药品检验任务。同时配合市局、区局相关单位开展药品应急检验各项工作。

3、做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工作

开展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通过食品专项抽检,以评估报告的形式对辖区内不同种类,特别是高风险、高危害类别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测。协助相关科室开展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

4、做好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1)、完成本辖区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管理技术评价工作。

(2)、参与辖区内医疗机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调查、协助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调查与撰写。

(3)、及时完成辖区内医疗机构及相关企业不良反应及不良事件监测员登记备案工作,并做好培训、技术指导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1056.5972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52.080万元,比2020年1109.90万元减少57.820万元;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4.517297万元;其他资金0.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461.3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3.66%,比2020年475.65万元减少14.35万元,下降3.02%。

(二)项目支出预算590.78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5.91%,比2020年634.25万元减少43.470万元,下降6.85%。

(三)上年财政资金结转支出4.517297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3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0.1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3.5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04万元。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2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273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范围内。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汽车2辆,21.466784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无重点绩效目标相关情况。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0年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二、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10.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